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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将实行分车型限速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 2009-05-15
       5月13日下午,省政府组织召开了我省高速公路分车型限速新闻发布会。会议决定从6月1日起,江西在全省高速公路实行全程分车型限速管理措施:对通行全省高速公路的大、中型客车及货车实行晴天90公里/小时、雨天80公里/小时的标准限速,对危险品运输车实行晴天80公里/小时、雨天70公里/小时的标准限速。小型客车保持原限速标准(100公里/小时)限制。
 
        会上,胡琳副厅长代表省交通运输厅就设立高速公路分车型限速标志牌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他指出,一是设置新限速标志牌。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在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入主干道1公里范围内,选择视线良好,便于驾驶员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的明显位置设置限速牌。两收费站间距超过50公里的,在高速公路主干道适宜位置处增设一套限速牌。此次全省高速公路共需一次性增设106套424块限速标志牌。目前,标志牌的设计、安装选址、制作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力争在6月1日前全部安装到位。二是清理原有限速牌。对全省高速公路现有的限速牌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与新规定有矛盾、设置不合理的限速牌进行拆除。三是按照此次分车型限速要求,对GPS监控系统限速阀值进行重新校正。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限速阀值统一设定为90公里/小时。四是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以“把握好车速,安全行高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分车型限速规定,使其深入人心。五是加强客运车辆监管。充分利用GPS监控系统,加强对客运车辆行驶过程中的监控,逐车做好监控日志,建立运行档案,对超载、超速行驶和越限经营的行为及时纠正并严厉查处。同时要求属地运管部门重点监管,每日抽查,做好抽查日志,对车辆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改正。
  
       据了解,随着江西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车流量的不断增大,各大类车型混合通行现象加剧,以超速为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尤其是中型以上客车超速行驶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为此,江西省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在全省高速公路实行全程分车型限速管理措施,并依照天气情况的变化,分别制定了晴天和雨天两种不同环境下的限速模式,首开国内分天气限速管理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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